如时间、地点、身体状况、个人兴趣等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自主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学生选课不应由他人或其所在学习中心代替包办,以免出现课程错选漏选的现象,延误正常的学习进程。逾期未能选课的学员,本学期一律不再补办选课手续。Р (二)学生每学期在修课程不能超过六门。Р (三)新生首次选课时必须选修《远程学习方法》这门课程。学院开设这门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更新学习观念,掌握网络学习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为今后的网络学习打下基础。Р (四)选课应参照网上公布的教学计划中每学期建议修读课程的先后顺序进行选课。Р (五)对于需要申请免考的课程请不要选课,一旦选课则不能申请免考。Р (六)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及时预交学习费用,每门课程的学习费用=每学分收费标准×该门课程的学分,教材费、实验费不包括在内。Р (七)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及时预交学习费用,每门课程的学习费用=每学分收费标准×该门课程的学分,教材费、实验费不包括在内。Р (八)学生所修学分,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时,超出的学份不能代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比修课学分。Р (九) 学院实行考试预约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上半年于5月15~25日,下半年于11月15~25日)预约考试科目,具体预约考试时间以当年学院公布的时间为准。学生预约考试不应由他人或其所在学习中心代替包办,以免出现课程考试预约的错漏现象,延误正常的学习进程。学生预约考试前须慎重考虑,课程一旦预约不可更改,也不可删除。除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外,预约考试科目最多只能6门(含补考科目)。已通过考试的科目不能再预约;已经预约但没有参加考试的科目当作缺考处理;没有预约考试的科目,一律不能参加本次考试。Р(十) 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可预约下一次考试。Р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Р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Р毕业论文写作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