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人对此项的优惠。Р6.2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Р6.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Р(1)产品价格(统一报人民币设备出厂价,含关税、税金、利润、商检费用等);Р(2)工地现场设备吊装及就位费;Р(3)现场安装费、成品保护费;Р(4)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Р(5)检验、指导安装及调试费;Р(6)培训及技术服务费;Р(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Р(8)投标人认为要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Р6.4招标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Р7、投标保证金Р7.1投标人须提供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形式在投标前送至招标人。Р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Р7.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Р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Р(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Р(2)投标人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Р(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Р(4)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给政府相关部门由中标人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如招标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合同备案费等)Р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Р8.1自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并予以拒绝。Р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Р8.3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投标,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Р8.4如果投标人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失败,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