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切实把创建文明城市摆在突出工作位置,制定创建方案,加强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具体推动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人大和政协各部门都要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工作。要推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对各项创建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分解,严格将每一项指标责任落实到部门、到责任领导、到个人,对照要求抓进度保质量。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团结协作的工作格局。各个部门都需要转变观念,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宣传部、文明办的工作,其创建过程实际上贯穿了每个部门的工作,各个部门要以此为抓手,积极推动本行业的工作,积极融入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之中。Р(二)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要把创建省文明城市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做好考评考核工作。要严格奖罚机制,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要探索建立规范化监督机制,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Р(三)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凝聚创建合力。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因素。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都是文明的塑造者、传播者、延展者。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共创、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文明,推动举止文明、社会文明、执法文明、行政文明。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氛围,凝聚合力共创文明城市。Р同志们,创建文明城市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全力完成创建省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进而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新时代展现xx市城市发展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