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贫困户,释放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和收益权。积极探索建立资产收益扶贫的清产核资、股权认定、利润核实、收益分配、股权变更、清算退出、资产处置等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有效、标准规范、便于操作的管理流程与模式,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Р”改革试点,扩大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Р6、大力支持推进村级扶贫工厂建设。结合特色产业、家庭手工业发展和中心村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坚持科学规范、经济实用、快捷高效、优质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村办公用房、企业厂房、学校房屋等,因地制宜推进村级扶贫工厂建设。建设所需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乡村自筹和社会援建等方式筹措。优先在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实施,分期分批建设,坚持产业项目引导,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加工点。要精心选择带动企业和就业项目,引导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扶持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手工业品牌。推广“龙头企业+扶贫工厂+贫困户”发展模式,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Р五、保障措施Р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规划衔接、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Р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统筹运用产业基金、金融资本、社会资金、 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企业和社会资源投向贫困村。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资金安排上,要给予贫困村、贫困户、带动贫困人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或倾斜安排。Р3、加强调度考核。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产业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实现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精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