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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阳山林场木材采伐承揽工程合同书-广西林权交易中心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度达5米以上;并监督和做好民工的防木材砸打、防触电、防中毒、防滑坡、防火灾、防水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管理和预防。Р3.乙方必须为伐木民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向甲方提供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不能提供的扣减生产费用2%。乙方也可以申请由甲方统一代办理购买保险手续,但必须向甲方提供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Р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技术指导,若乙方不服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管理不善无法施工、有偷盗木材和剩余物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乙方的采伐承揽资格另行发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Р5.因灾害性天气等意外情况需转移民工的,转移期间甲乙双方各负担50%的生活费。Р九、乙方所生产的木材及伐区剩余物数量以运到甲方祥盛公司验收确认的入库数为准。Р十、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Р十一、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伍份(林场办公室、生产科、供销科、营林生产单位、计财科各壹份)、监理科和林政科各复印一份备案。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相关款项及履约金后生效,至该片林木采伐结束、伐区验收合格,生产费用等相关款项结算完毕后终止。Р十二、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相关管理办法及本次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和清单等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Р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Р十四、本合同约定需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事实,必须是经诉讼由法院判决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才承担违约责任。Р(以下无正文)Р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乙方:Р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Р经办人: Р联系电话:0771-8623645 联系电话:Р 身份证号:Р地址:广西宁明县城中镇明阳路乙方邮寄地址(住址):Р合同签订日期: 2016年月日Р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派阳山林场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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