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4日)Р 自查结束后,各单位、部门将固定资产自查登记表、盘盈登记表、盘亏登记表及自查工作总结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报送送至清查办公室。Р(五)验收复查(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8日)Р资产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学校总帐册和自查登记表对各单位、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审核,重点审核保管人签字情况、资产存放地情况及盘盈盘亏情况,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Р(六)清查结果的帐务处理(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Р1.基建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办理手续。Р2.帐外资产(盘盈)要全部计价入帐。Р3.对盘亏财产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审查,查明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履行相关手续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后进行核销,对收回的变价收入全部入帐。Р(七)形成清查报告(2014年4月7日至2014年4月18日)Р清查结束后,清查领导小组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清查报告,提交学校党政领导。Р(八)总结表彰(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30日)Р清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对各单位、部门清查工作进行评价,并召开固定资产清查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懈怠、推诿清查工作,影响清查进度和清查结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处理:Р1、不按时报表的单位或部门,将在全校通报批评;Р2、与清查小组对帐出现错误,不按要求改正,资产职能部门将停止办理该单位或部门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直至改正;Р3、不配合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工作,影响清查工作进度的单位,酌情扣减单位或部门装备经费指标;Р4、不按学校要求进行清查,帐物严重不清的单位,将不能购置新的设备。Р 常州大学Р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