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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位的考核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试点要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滞缓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Р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Р附件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Р一、制度建设(25分)Р(一)小区设置有宣传栏,制作有宣传板报,印制有宣传手册,并分发到户。未设宣传栏的扣3分,未制作宣传板报的扣2分,未印制宣传手册的扣2分,未分发到户的扣2分。Р(二)宣传栏和宣传板报应定期更换有关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知识和政策。不能每月更换一次的扣2分。Р二、配套设施建设(25分)Р(一)每24户设一湿垃圾收集箱;48户设一干垃圾收集箱;每栋楼设一有害垃圾收集箱;每小区设一装潢垃圾收集场所(车载式箱体)。未按标准设置的每少一个垃圾收集容器扣1分。Р(二)干、湿、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外观颜色分别为蓝、绿、红;容积不小于240升,箱体上应分别标注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字样,外观未按要求作颜色区别的每处扣0.5分。容积小于240升,每处扣1分,未标注汉字的,每处扣0.5分。Р三、数据统计上报(25分)Р(一)建立小区垃圾排放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干、湿垃圾的排放量,每月汇总一次可回收垃圾数量和湿垃圾的产出量。未建立台账的扣2分,记录不详细的或遗漏记录的每次扣0.5分。Р(二)每月5日前各单位汇总后将数据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区城市监察管理局。未按时汇总上报的扣5分。Р四、管理队伍建设及自查登记(25分)Р(一)有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人员,每小区1名。未设的扣1分。Р(二)干垃圾收运前,应组织人员进行分拣。未分拣进行收运的每桶扣0.5分。Р(三)分类收集后的干湿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桶扣0.5分。Р(四)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分类收集容器的垃圾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和登统计。未及时检查或不能及时纠正的,每处扣0.5分,未做检查登统计或登统计不及时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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