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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和综合协调下,加速我市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立法进程。Р由于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从强制性转变为自愿性,我市街头各种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增多、乞讨手段和方式不断变化升级。职业乞讨、有组织的乞讨现象日益突出,出现了公安不能管、城管无法管、民政管不了的城市管理“顽症”。为破解城市管理中这一难题,我局组织精干队伍,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部法律、法规,参照兄弟省会城市成功做法,草拟了《南昌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现已申报市政府法制办,列为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下步我局将在市政法委领导和综合协调下,积极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调,修改《草案》加快立法进程。Р2.在市政法委牵头协调下,建立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协调机制,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解救和保护。Р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能否及时有效,控制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不断增长势头,预防或减少这一边缘人群违法犯罪,街头解救是关键环节。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工作应进一步加强规范。一是成立协调机构,规范街头救助、救治、解救及管理工作,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二是建立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参与的主动救助队伍。定期在我市主要公共场所、主要商业街道进行集中保护性救助。三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全体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当发现未成年人乞讨等不法行为时不要忙于施舍,而是及时打110报警解救未成年人。Р3.突出综合性、暂时性、强制性。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Р一是对新落成市未保中心综合大楼依据民政部的工作规范,规划各功能区的建设,针对流浪未成年人中恶习不断增多的特点,建立分类施救,分类管理模式。二是加大强制性安保措施建设。按上级的要求协调解决警务室人员、经费及聘请保安的经费,安装网络监控系统。三是不断加强市未保中心专业化建设,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新招考专业人才的办法,不断提高未保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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