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追究,做到有失必究,责罚相当,有案必查,查处必严。五是典型警示制。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一方面及时宣传报道林木资源管护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对林木管护工作中出现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震慑毁林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建立健全毁林案件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毁林案件,营造浓厚的爱林护林氛围。Р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林木管护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实施,实行严格的工程管理。一是建立专门组织。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吸收有关部门行政和技术干部参加,成立林木管护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林木管护工作。要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监测,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村屯,落实到地块。同时,每个乡镇确定一个重点村、每个村确定一个重点片,由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对林木生长的各个阶段适时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管理管护任务,制定方案,布置工作,并随时通报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拿出解决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各乡镇要根据市里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林木管护工作计划,确定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逐级量化、明确任务。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市级干部包乡、乡级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户,逐级、逐路段、逐地块明确目标任务、质量标准、时间要求,使林木管护工作计划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一整套检查验收和评比奖惩制度,实行随时调度、每周检查、月末考核、季度总结评比,结果进行通报,严格兑现奖惩。市委、市政府和林业局将定期对各乡镇林木管护工作进行抽查和联查评比,对管理有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厉批评,并限期整改。四是严格林业执法。各级要重视和支持林业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林政稽查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林木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治林,以法兴林,切实保护好林木资源和造林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