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 元的事故。Р2.一般事故(Ⅲ级),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Р3.重大事故(Ⅱ级):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Р4.特大事故(Ⅰ级):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Р(二)应急响应Р1.启动程序Р当桥梁隧道交通事故条件达到Ⅰ级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启动特大交通事故级应急响应程序。当应急响应条件达到Ⅱ级(含)以下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Р2.响应行动Р(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和通信保障小组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Р(2)交通秩序组根据现场的范围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确分流路线。Р若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门,并指派专人引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火灾施救工作。Р(3)现场勘查组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Р(4)总结评估小组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Р(5)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