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形成强有力的安全工作教育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学校安全计划精神,学校团委落实以下目标责任:Р一、组织学生活动Р1、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拟定安全预案。Р2、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Р3、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政教处分管领导、团委书记必须亲临现场。Р二、值周管理Р1、年级值周教师负责课间操、集会、晚自习停电等人员拥挤时楼道疏通工作。Р2、团委组织值周交接时必须明确值周教师安全工作职责。Р3、团委要认真检查、考核值周的安全工作。Р三、广播室管理Р1、保证广播室设备按规程操作。Р2、严格财物保管制度和赔偿制度。Р3、除广播器材和照明用电外,严禁使用其他任何用电器。Р4、严禁他人进入广播室。Р5、任何人不得在楼顶活动。Р四、本责任书从二OO八年九月起生效,到二OO九年七月五日终止。Р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责任人各执一份Р团委书记:Р二OO八年九月一日Р Р2008-2009学年度校医安全目标责任书Р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全校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新局面,形成强有力的安全工作教育合力。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安全计划精神,校医落实以下目标责任。Р 一、开学负责学校常用药品的采购,全权负责药品的质量。Р 二、经常到各班巡视,并与生活老师、班主任联系,及时发现生病学生,保证及时就医或做出妥善处理。Р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病的发生,及时测报疫情。Р 四、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饮食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Р五、掌握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工作。Р六、杜绝医疗事故。Р 七、条款上未尽事宜,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Р校医:Р Р二OO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