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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态为“已提交待预审”表示业务已经提交成功,此时申报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6. 查看反馈。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系统会列出已提交审核的企业名称。如某个企业名称的“申请状态”为“退回修改”的,应当点击“操作”栏中的“查看”,查看具体修改意见,并按照修改要求返回点击“操作”栏中的“修改”,修改相关信息,再次提交; 也可以点击“操作”栏中的“删除”, 删除该项申请。“申请状态”为“驳回”的,此次申请未获成功;可以点击“查看”,查看驳回理由, 并根据驳回意见重新申请。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 表示业务 3 处于在审核中,申请信息可查看、不可以修改。注意: 被退回修改的企业名称应当在退回 15 天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人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重新提交, 系统会默认申请人放弃此次申请,并将此次申请信息删除。 7. 现场交件。登录系统, 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的企业名称申请状态,如显示为“已办理成功”。可以点击“操作”栏里的“打印”,打印系统生成申请材料,持上述申请纸质材料到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大厅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注意: 申请书共 4页, 应当按照“申请书”所示, 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按照“填写说明”有关要求请所有投资人签字或者盖章。 8.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大厅对外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0-11 : 00, 下午 13: 30-16 : 00( 周三下午除外)。注意: 注册用户为系统默认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如果注册用户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可以由所有投资人或者注册用户另行委托其他人领取。授权委托书可以登记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 下载( 首页> 服务指南> 表格下载>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示意图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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