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第三条交货方式Р 1. 交、提货时间:20xx年10 月26 日至20xx年11月 1 日,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将所交易的全部物资提走。Р 2. 交、提货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朋口镇火烧炉劳动教育基地Р 3. 运输及装卸方式:乙方自定,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Р 第四条计量方式Р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计量地点进行过磅计量(龙岩市朋口镇胶合板厂)。Р 第五条预付货款Р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协议鉴定当日,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将预付款全额返还乙方。Р 第六条货款支付方式Р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采取现货现款的结算方式,每次计重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现金货款后方可将物资运走。Р 第七条运输及拆、装、卸等费用承担运输及拆、装、卸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Р 第八条违约责任Р 1. 乙方延付货款或不执行协议约定内容,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偿付甲方单车货款15%的违约金。Р 2. 甲方如不执行协议约定内容,甲方应据实偿付乙方车辆租赁费及人工费。Р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Р 第十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协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Р 第十一条 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协议,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协议,方为有效。Р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指定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定效应。Р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自行废止。Р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永武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Р 甲方委托代理人: (盖章) 乙方委托代表人:(盖章)Р 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