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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复习参考题目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Р⑶、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Р⑷、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Р⑸、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的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包括上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其负责人交办和同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本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交办的,上述领导交办的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必须经分管纪检领导阅批后,才予以受理。Р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Р3、立案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Р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Р⑴、确有违纪事实;⑵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Р4、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Р⑴、事实清楚;⑵、证据确凿;⑶、定性准确;⑷、处理恰当;⑸、手续完备或程序合规。Р5、受理材料的来源有哪些?Р答:受理材料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Р⑴、党员、干部、群众或其他组织检举、控告的;Р⑵、领导交办的;Р⑶、有关机关移送的;Р⑷、违纪者自述的;Р⑸、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Р6、党员的立案权限规定有哪些?Р对党员的违纪问题,实行分级立案。Р(一)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Р(二)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Р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Р(三)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Р(四)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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