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委、科委、教委、林业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建设部、中国科学院、公安部、国家专利局、国家气象局和水利部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参加部门。Р中国政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机构体系见图2—1。Р然而,由于中央相应部门负责对地方职能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地方职能部门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作,所以当地政府起着主要控制作用。Р中国的非政府机构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研究、监测和公众宣传、学术交流方面。Р五、生物多样牲保护法律和政策的阐述与评价Р自然保护事业作为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已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明确规定,把保护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国策之一;Р Р图2.1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机构设置Р近10年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其中有许多关系疆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主要有关法律有:《宪法》(1982)、《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森林法》(1984)、《草原法》(1985)、《渔业法》(1986)、《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环境保护法》(1989)和《刑法》(1980)。其他法律还有:《矿产资源法》(1986)、《土地法》(1986)、《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水法》(1988)、《水土保持法》(1991)。Р自《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于1980年公布后,中国就开始制定本国的自然保护纲要,1986年底,国务院环委会批准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并以环委会文件的形式转发全国,成为一部以政府名义公布的全国性的自然保护战略文件。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与政策方面的主要问题:(1)缺乏系统和完整的法规;(2)执法不严。Р六、生物多样性的宣传和教育的阐述和评价Р生物多样性的宣传教育主要是与法制宣传一起并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宣传媒介来开展。全国确定每年3月12日为全民义务植树节,推动了全民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资源运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