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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登记表填写说明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容计算公式:仓房建筑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容重×93%。Р包装平房仓仓容计算公式:仓房建筑面积×堆包高度×粮食容重×70%。Р筒状粮仓仓容计算公式:[3.14×内径半径2×装粮高度+漏斗锥体体积]×粮食容重Р2.3.1 总罐容:企业油罐设计总容量。油罐容量按照设计容量确定,如设计容量不详,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Р罐容=储油容积×90%×油脂密度。油脂密度统一按910kg/m3计算。Р2.3.2 库区基本条件: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库区符合基本条件之一的,在“是”后“□”内填写√,不符基本条件之一的,在“否”后“□”处填写√。Р2.3.3 企业收储粮食主要品种:填写粮食品种大类,如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大米、面粉等,不填写具体品种名称。Р2.3.4 当前储粮品种:指填报单位在备案时点实际储存的粮食品种。Р2.3.4 地方储备粮油:包括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油。Р2.3.5 填报单位“填表人签字”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处必须由填表人和企业负责人本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在“企业(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确认。Р2.3.6受理备案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在对已经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还应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等规定和相关文件,到企业现场考查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如“情况属实,同意给予备案”等。“经办人员签字”和“受理单位负责人签字”处必须由经办人员和受理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在“受理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确认。Р2.3.7 “备注”栏为受理备案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填写认为应给予补充说明的有关事项。Р3 粮油仓储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Р由填报单位填写,本表仅填写企业一线从事粮油保管、检验、防治等从事粮油仓储工作且目前仍在工作岗位的粮油仓储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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