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第二十二条处置程序Р1.信息报送。信息报送人在报送信息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Р2.接警处理。保卫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立即安排人员协助现场处理,进一步做好信息的确认和收集工作。Р3.研究布置。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对信息进行核实、分析,研究制定处置方案。Р4.分工实施。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方案,部署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明确分工,各司其职。Р5.修正完善。根据事件处置进度情况适时修正完善行动方案。Р6.善后处理。消除影响,整改完善,总结报告。Р第二十三条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程序按照《中国传媒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Р第六章考核与奖惩Р第二十四条学校每年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检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力量配备落实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全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所作出的具体业绩等。Р第二十五条学校每年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一起召开一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Р第二十六条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Р1.对不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履行相应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Р2.对误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Р3.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Р4.凡经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过错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评选为各类先进。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Р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