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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169KB

文档介绍
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Р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Р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Р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Р 第9条施工期Р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Р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Р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Р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出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Р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Р(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Р(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Р(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Р(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况。Р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Р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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