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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游泳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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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4年游泳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Р一、指导思想Р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对全市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坚持统一领导,各区、县密切配合的工作方针。Р二、内容及范围Р(一)内容:游泳场所及游泳池水。Р(二)范围:各区、县内全部游泳场所,对每个游泳场馆游泳池水各抽检一次。Р三、方法及要求Р(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进行采样,游泳池水样品冷藏保存,冷链运输,并对余氯和浸脚池水余氯进行现场检测。Р(二)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采样过程,填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包括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和检验委托书),并对各区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实施督导检查。Р四、时间安排Р6-7月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游泳池水进行采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月10日前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Р五、信息报送Р检测结果请报至市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处。电子版请发至:jdek2010@。联系人:刘金国。联系电话:23337557。Р附表:2014年天津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Р附表Р201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Р抽检对象Р采样地点和数量Р检查/检验项目Р检验/监督依据Р任务单位Р采样日期Р信息报送Р日期Р游泳池水Р辖区内全部游泳场所,对每个游泳场馆抽佣池水各抽检1次Р1.人工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Р2.天然游泳场水:pH值、透明度、漂浮物质、有毒物质(自定)Р《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Р《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Р滨海新区等16个区、县Р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Р6月-7月Р8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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