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州统计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精准统计为主线,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智慧统计建设年、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 突出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Р经济普查工作、智慧统计建设、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统计业务培训等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的作风和廉政建设。Р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Р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统计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教育同向、工作同抓。以“周五学堂”为载体,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和传达了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遵照文件要求,出台了《湘西州统计局2018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意见和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Р二是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修改并完善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将廉政建设纳入局机关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加大了考核权重,并与全年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取消全年绩效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