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菜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方案(试行)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2KB

文档介绍
。Р2、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每个市场每月组织商户投票一次,每个季度由中心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每个市场进行一次综合评选。每个市场的评选小组人员组成:中心领导小组人员、市场管理人员、保洁公司代表、参选商户等。Р3、每个市场的“文明诚信经营户”活动由市场服务部主任主持,评选小组综合连续三个月的商户投票结果,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选取“文明诚信经营户”,各市场服务部对照投票结果,结合平时的检查考核和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对票数最多的经营户进行复核,对符合文明诚信经营户标准的,填写《农贸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报给中心评选领导小组审批。每个市场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同时,评选出“不文明经营户”。Р4、 中心评选领导小组按照评选相关的条件和标准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文明诚信经营户”予以批准。Р5、“文明诚信经营户”和“不文明经营户”入选名单在市场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监督。Р6、对每次评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商户予以授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800元;对于评选出的“不文明经营户”给与一次性罚款100—500元,仍不整改的,取消下年度招租资格,二年内不得进入菜市场经营。“文明诚信经营户”和“不文明经营户”在市场公告栏公告3个月。Р7、对于连续被评为“文明诚信经营户”的商户,中心在摊位续租、租金优惠等方面给与一定的照顾。对于连续被评为“不文明经营户”的商户,在摊位续租、租金收取等方面给与一定的惩罚。Р8、“文明诚信经营户”每季度授牌一次,下次没有被评上的,上次授牌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自动摘牌,不再继续悬挂“文明诚信经营户”牌匾。Р五、本办法自2015年2月起,在洪山路、长山路、相山路、惠黎4家菜市场试行。Р2015年2月2日Р农贸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申报表Р经营户名称Р经营行业Р经营摊位Р联系电话Р申报理由Р年月日Р文明诚信经营户领导小组意见Р年月日Р备注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