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和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有关规定。Р(二)参与野生动物疫源分离的实验室,应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及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的规定;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号码。Р第五章监测信息报告及处理Р第三十二条监测信息报告是指各级监测站点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野生动物行为异常和异常死亡情况、采样信息和疫情上报。监测信息处理是指对监测站点报告的监测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得出信息处理结果或疫病的传播扩散趋势分析报告的过程。Р Р第三十三条监测信息报告实行日报、月报、年报和快报制度。记录信息中有关技术术语和调查数据处理方法按照原林业部公布的《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修订版)执行。Р(一)日报(见附件4)是由监测总站根据监测工作需要,规定在某一时期内实行的每日零报告制度。各监测站点将当日日常巡查和定点观察中所获得的监测信息,每日向所在地的省级管理机构报告。省级管理机构统计汇总分析各监测站点的监测信息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向监测总站报告。监测总站根据各省级管理机构的日报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林业局报告。Р(二)月报(见附件5)是各监测站点将上月日常巡查和定点观察中所获得的信息,在每月的3日之前,向省级管理机构报告。省级管理机构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告监测总站。监测总站将全国汇总分析结果于每月10日前报国家林业局。Р(三)年报是各监测站点于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全年工作总结、疫源疫病监测汇总年报表(见附件6),向省级管理机构报告。省级管理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疫源疫病监测汇总年报表、疫源疫病分析,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将各单位的监测总结和分析报告汇总后形成全国的监测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