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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工作指引-程序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0 |  大小:152KB

文档介绍
须接受登记。Р5.2来料验收及储存Р5.2.1所有来料由货仓部和安全经理或指定代表人核对采购部发出采购单,对无货单物料一律拒收看待。Р5.2.2以核实后的外来物料放入独立的验收区域。由IQC对货品质量的检验。Р5.2.3来货数量必须符合采购单或来货单数量,货物的或多或少货仓部进行相应的调查,严重不符的,需向厂部举报。禁止一切无货单物料进入或被偷窃强取的事件发生。Р5.2.4经过IQC检查后,合格的来料货物应存放于合格区内,分区摆放,并附上适当标识;物料的进出应记录于已于人物料储存记录卡,以便日后跟踪追述。Р5.2.5成品储存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未经许可人士不得顺便进入;如有客户或品质检查员进行检验时,必须要有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Р5.2.6所有货物的储存环境必须有防盗防非法进入的门窗,并有管理员对物料进行调查并上报公司或客户。Р5.3货物对外运输Р5.3.1成品外运时必须由货仓人员核对运输车司机出示的运输通知,在符合船务部发出的指示后方能装载货物。船务指示包括出货通知书,托运书柜纸等。Р5.3.2所有货车、集装箱在装载物前必须接受例行的车箱检查并清洁干净。如发现车门关不严或车箱破烂的应向货仓负责人提出,不可接受该类车箱进行货物装载。Р5.3.3在装载区域内进行货物装载时,需由安全经理或代表人进行监控,未经许可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该区域内。Р5.3.4在装载区域内进行货物装载时,需由安全经理或代表人进行监控,未经许可人员工车辆不得进入该区域内。Р5.3.5货物在装载好后应由货仓负责人检查该车辆装载货物数量合格后再实时上锁,并由安全人员确认,司机在领取货仓开出的运输或报单后即可将货物运送出厂。Р5.3.6如对装载货物的车箱使用一次性封条的,应于运输单上填写封条号码,让收货方对装载车辆进行检验是否在运输过程中被改过,如发现被改过双方都有责任对此展开调查,结果需向厂部及客户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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