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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污水处理厂档案管理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Р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10年管。Р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Р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Р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Р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Р九、档案工作奖惩办法Р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Р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Рa、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Рb、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Рc、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Рd、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Рe、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Р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Рa、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国家及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Рb、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想档案室或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Рc、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Рd、涂改、仿造档案的;Рe、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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