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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麻黄碱类药品的管理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24KB

文档介绍
道,按照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Р 二、依据: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Р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Р 3、公安、药监部门有关规定Р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门店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Р 四、责任: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Р 五、内容:Р 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指含某些特殊药品成份的复方制剂,此类药品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麻黄除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含)片、复方地芬诺酯片。Р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由公司信息管理部进行计算机系统库存管理外,门店对该类药品还应当设独立的进、销、存台账,并由专人管理,做到票、账、货相符。Р 3、门店必须在处方区设立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麻黄除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含)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统一放入专柜内,并在店堂内悬挂张贴有关提醒标识、标语,如“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单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过2盒”等。Р 4、含特药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门店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时,应按公安、药监的文件规定执行。Р ①、门店应当在系统中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单次最大销售数量进行锁定,系统拒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超剂量销售。Р ②、销售时应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记录》如实登记,具体内容包括: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所售药品品名、规格、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数量、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Р ③、若门店发现顾客多频次或要求超剂量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拒绝销售,并上报有关部门。Р ④、如实做好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进销存记录,销售时应及时开具销售凭证,实物数量必须与进、销、存系统中的数量一致。Р ⑤、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所得款项与其他药品销售款项一同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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