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员在负责值班之前应核实:Р1. 系泊缆绳或锚链状况是否正常;Р2. 正在装卸的有害的或危险货物的性质,万一发生溢漏或失火时应采取的措施;Р3. 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以及鸣入的声号是否合适;Р4. 各项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是否都在严格遵守之中。Р5. 外界的条件或环境没有危及本船,本船也不危及其他船舶。Р6. 交接中或交接后对交接事项有怀疑,应及时请示大副或船长。Р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Р修船前期:Р1. 根据修船计划、机务主管指令,船长/大副的要求,以及所管辖设备、仪器的工作情况提早开出修理单,确定厂修自修项目(依据中散船舶工程修理单指南)。本着扩大自修、减少厂修的原则,为公司节约修费;Р2. 审核、整理修理项目,汇总后报送大副/船长,由公司机务/海务部门审批;Р3. 备妥并熟悉需修理/检查的设备、仪器的图纸、资料、说明书、上次修船的(或最近一次的)修理报告、记录、产品证书、检验证书(副本),以及备品/备件等;Р4. 按大副指示,做好分管的甲板部修理项目的现场标识并记录。标识要清爽明了,便于修理及验收;Р5. 学习了解修船期间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工伤、防盗、防台、防冻的安全知识并制定相应措施;Р6. 制订修船期间船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报大副,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修船期间付诸实施;Р7. 会同大副、水手长、其他驾驶员,制定本部门在进厂、进坞修船期间值班表,提醒相关注意事项,明确驾驶员参加甲板自修工程的具体项目、时间;Р8. 对所管辖的每一项修理项目的内容、部位、要求、故障现象、检验要求等,做到了如指掌;Р厂修项目应列明位置、规格、尺寸、数量、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图纸或草图;Р9. 进厂之前,将有关的消防、救生物品/备品移至库内,以防丢失(电池、铜制品、专用工具、艇内备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