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Р3.乙方退休、退职;Р4.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Р(八)甲方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乙方。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Р(九)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Р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卫生事业单位、新成立事业单位及2002年1月1日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指通过调动、分配、招考等方式进入,在单位编制之内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人事代理合同。Р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Р(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对方在合同中断期间的经济损失。Р(二)解除本合同后,甲方未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Р(三)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Р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Р1、Р2、Р3 、Р八、争议处理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Р十、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专业技术管理机构、工资管理机构、人事股、人才交流中心、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Р甲方: 乙方(签章):Р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Р年月日年月日Р人事股(签章) 专业技术管理机构(签章)Р 年月日年月日Р人才交流中心(签章) 合同鉴证机关(签章)Р 年月日鉴证人(签章):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