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若有借甲方名誉损害其利益并产生负面影响的,甲方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乙方责任。如若甲方为乙方垫付任何款项,甲方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将直接扣除。Р5、向甲方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花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身份证明资料,确保所使用劳务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Р6、所雇佣的劳务工按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审核备案。Р7、作业现场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其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承担甲方按统一标准提供的施工人员劳保用品费用及按甲方要求布置好施工现场确保文明施工。Р8、负责看管甲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设备机具,若发生丢失或毁损,照市场价赔偿甲方。Р9、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因自身原因超额使用甲供材料,其超出部分按合同附件2材料单价计算费用在结算中扣除。Р10、加强施工人员法制观念学习,做到普法教育,不酗酒闹事,遵纪守法;承担违法乱纪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Р第十条履约保证金Р1、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零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为乙方交纳的本金。Р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乙方按本合同附件3所约定的主要施工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进驻施工现场后一个月内,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30%,当工程完成50%时,返还30%,其余40%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时返还。Р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自行将劳务人员撤场,或是乙方人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则视为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自动解除。Р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解除、终止Р1、合同的生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并帐务结清时终止。Р2、合同的修改: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②、本工程停建或缓建。③、重大设计变更。Р3、遇有下列情况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