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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记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被处以5万Р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Р1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严重职业危害后果的,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的单位如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 Р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用人单位的经营和管理者,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导致重大职业病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14、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中的义务: Р  (1)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Р场所、环境和条件。 Р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Р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Р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Р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Р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Р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Р  (7)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Р测、评价。 Р  (8)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Р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Р  (9)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职业卫Р生培训和教育。 Р  (10)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Р时的职业健康检查。Р: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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