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浓度达到规定安全值的95%,即称此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Р开挖工作面的测点中有一点达到瓦斯临界状态,该工作面就必须停止生产,切断电源。Р项目部、作业队必须及时查明达到临界值的原因并组织处理,处理完毕后,开挖工作面方可恢复生产。Р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Р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Р仪器发放范围:项目部领导、生产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流动电钳工、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Р通风部门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Р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Р通风部门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Р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Р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 %)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Р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Р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Р“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Р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Р专职爆破工进入隧道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