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合同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14KB

文档介绍
支付违约金,如果设计人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约定的违约金的,则设计人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额度需经双方协商。设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Р9.2.14按照以上条款发生设计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或付款的情况时,经双方协商赔偿额度后,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设计人设计费时将该部分款项扣除。Р第十条保密Р10.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Р第十一条仲裁Р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Р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Р12.1 本合同需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Р12.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Р12.1.2本合同经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Р12.1.3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了预付款。Р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Р12.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Р12.4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约定为准。Р12.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Р12.6当设计人的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指设计人的违约行为致使发包人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有预期违约、欺诈等行为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发包人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设计人之日起失效。但发包人该项解除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其行使就设计人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向设计人索赔的权利。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