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承担。Р第十条运输质量奖励制度。Р 累计全年客户书面投诉及货损不超过三次。可获得甲方给与乙方当年运输Р 费用总额的0.5%作为奖励。Р 累计全年回单及时率(回单周期:4倍运输周期)和在途信息跟踪及时率Р 达到发货票数的98%,可获得甲方给与乙方当年运输费用总额的0.5%作为Р 奖励。Р 累计全年发货及时率和送货准时率两项指标都达到发货票数的98%,可获Р 得甲方给与乙方当年运输费用总额的0.5%作为奖励。Р第十一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Р1. 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初前将上个月的费用正规发票和对应的送货单交给甲方。Р2. 甲方在收到发票和对应的送货单后,经核对后60天内付清。Р第十二条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承运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甲方客户处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实际情况付给乙方所需的费用。Р第十三条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Р第十四条甲方须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Р第十五条货物保险方式Р1. 甲方委托乙方和保险公司对每票货物签订理赔合同,受益人为甲方,甲方必须获得损坏货物声明价值的全额赔偿,如保险公司不能全额赔偿,乙方必须补足差额。Р2. 甲方提供货物声明价值,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 3 ‰;其中保险费率1 ‰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乙方承担。Р3. 由于下列原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而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依据货物声明价值,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的理赔,甲方全力配合。如是乙方造成不能获得保险理赔的,乙方必须自行全额赔偿甲方。Р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运输价格、时间表》经乙方盖章后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