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的大巡查。发现隐患责令使用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建立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安全保护巡查记录。一旦发生文物消防或者其他安全事故,要立即报警,同时启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Р3、健全各项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门卫、值班、岗位制度,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文物安全保卫人员培训制度,文物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重大案件、灾害事故、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紧急情况及节假日工作预案,法人、分管领导、保卫机构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Р4、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经费,并上报当地政府将文物安全保护经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按文物安全防护级别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风险等级,建立技术防范系统,设立防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报警装置与110联网,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完好。Р 5、清理在文物古建筑内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拆除在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的违章搭盖;清除在古建筑周围存放的柴草、木料、纸箱、塑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改造在古建筑内未经套管保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居、寺庙、祠堂等宗教活动用火和生活用火行为;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器材。Р6、组织各文物保护点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每年协同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两次以上消防大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要求人人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掌握防火自救能力和消防技能。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报批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或其它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Р四、责任人应认真落实好文物点管理保护职责,对因责任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 造成文物点事故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Р乡文化中心: 文物所在地村委会签订时间: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