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增设的水准点应埋置牢固。Р(4)横断面检测Р开工前,要认真仔细地复测横断面,对横断面高程出入大的要及时报清监理工程师进行联测,对个别地段、地势起伏大的要进行横断面的补充。Р(5)路基放样Р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休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及填挖高;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Р(6)沿线构筑物的施工放样工作Р利用已给满足精度要求的导线点,放出桥涵、通道工程的中心位置;补充施工需要的桥涵中线桩,测定墩台和基础的中线位置;测定桥涵锥坡,翼墙及导流构造物的位置;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在涵洞测量放样时,应注意核对涵洞纵横轴线的地形剖面图是否与设计图相符,应注意涵洞长度、涵底标高,对斜交涵洞、曲线上和陡坡上的涵洞,应考虑交角、加宽超高和纵坡对涵洞具体位置、尺寸的影响,并注意锥坡、翼墙,一字墙和涵洞墙身顶部和上、下游构造物的位置、方向、长度、高度、坡度,使之符合技术要求。Р6、机械、材料的进场准备及劳动力的组织:Р(1)物资及设备按照工程施工实际需要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分期分批进入现场,并依据情况变化调整,首先,安排第一批开挖土石方机械及桥涵施工相应的材料进场。Р(2)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对所有需进场的机械及设备再次进行检修及调试,使其保持在待用状态。Р(3)对工程中所用的各种计量设备,已送有关部门进行标定并取得合格证书的,重新检查、核实,分批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