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可能落的范围或手拉葫芦失效可能触及的范围之外;严禁站在链子回弹方向。Р2.2.3操作时,应缓慢起升,待起重链条张紧后,再全面检查设备及被吊物的受力情况,要特别注意起重链条是否有扭结现象,扭结链条必须调整好,经检查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作业。Р2.2.4操作时,拉手拉葫芦时应均匀加力,拉不动链条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操作,禁止数人猛拉,检查内容为: Р①待起吊的的重物有没有和其他物件连接;Р②手拉葫芦的部件有没有损坏;Р③待起吊的重物是否超出了手拉葫芦的额定载荷;Р2.2.5垂直起吊时,尽量做到随起随垫起吊物,拉链人员应躲开重物可能下落的范围。Р2.2.6在起吊重物过程中,如需暂时将重物悬停,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自锁机构失灵,发生意外事故。Р2.2.7起吊后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Р2.2.8倾斜或水平使用时,要注意调整拉链方向使之顺应链轮方向,防止拉链脱槽或卡链,并且不得将重物吊离地面。Р2.2.9使用多台手拉葫芦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各手拉葫芦应合理选择重物起吊点,确保每台手拉葫芦的承载负荷在额定负荷范围之内,严禁超载,并由专人协调指挥。Р2.2.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起吊:Р①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Р②斜拉斜吊物体;Р③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Р④重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Р2.3操作后Р2.3.1齿轮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棘爪、棘爪弹簧和棘轮应经常检查,以防止制动失灵,吊运构件时自坠伤人损物。Р2.3.2倒链使完后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上好润滑油,存放指定位置妥善保存。Р3、应急处理Р3.1 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Р3.2 突发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害,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救助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公司应急救援电话3333报警(手机报警需拨打8287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