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平台化的工作流定义功能,通过此功能可以定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单据审批流程,从而实现资产的流程化管理。Р(1)流程定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信息化设备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资产管理实际情况,由开发商设计出适合用户需要的资产管理审批流程,并和用户进行确认。Р(2)流程设计:Р通过系统的工作流功能,定义资产管理具体业务功能的审批流程。在本系统中主要包括设备的接收发放的审批流程和维修续保升级流程。设备接收发放的审批流程如下:Р在设备分发到各地税分局以及市局业务处室的过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确认过程。进入分局的设备由设备网络科科长审批、再经主管主任审批。所有审批以及用户确认通过则生成有效变更单。任一项审批未通过则变成无效变更单。审批完成后由设备管理员分发给分局或各处室使用。Р分发给信息中心的设备由设备网络科科长审批,经主管主任审批后,由运行维护科管理员进行设备清点。清点无误后报运行维护科科长审批,再报运维科主管主任审批,审批完成后接收发放流程结束。在审批过程中任一项审批未通过则变成无效单据。否则最后生成有效单据。Р设备领用流程如下:Р中心需要使用设备的科室从运维科进行领用,运维管理人员选择相应的设备,登记其相应的领用科室及使用人等信息,并制作设备领用的相应单据,报运维科科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确认,通过后由运维主管主任进行审批,通过后形成相应的单据,完成流程。在审批过程中任一项审批未通过则变成无效领用单。否则最后生成有效领用单。Р 维修续保升级流程如下:Р运维管理人员对中心在用设备库设备进行核查,选择相应的设备,登记其相应的维修、续保、升级的信息,并制作维修续保升级的相应单据,并报运维科科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运维科科长上报主管主任进行审批,通过后,登记相应合同信息,完成流程。在审批过程中任一项审批未通过则变成无效维修续保升级单。否则最后生成有效维修续保升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