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0011-2010第4.3.3条液化初步判别要求,可初步判别为不液化或可不考虑液化影响;Р2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建筑在地震作用下沉陷的抗震验算鉴定:Р1)7、8度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不小于80kPa和100kPa;Р2)基础底面下的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于5m。Р3 采用桩基的建筑,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桩基的抗震验算鉴定:Р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4.1条规定可不进行桩基抗震验算的建筑;Р2)位于斜坡但地震时土体稳定的建筑。Р4.2.11 校舍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Р1 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的进一步液化判别,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3.4条的规定,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时,可计入地基附加应力对土体抗液化强度的影响。存在液化土时,应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抗液化措施。Р2 现有天然地基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2.3条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Р桩基的抗震验算鉴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4.2条、4.4.3条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Р4.3 多层砌体结构Р4.3.1 本节适用于多层既有中小学校舍砌体结构建筑抗震鉴定。Р(本节主要适用于普通烧结砖墙体承重的校舍,对其他砌块砌筑校舍的抗震鉴定也可参考使用。)Р4.3.2 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Р1 结构体系,高度与层数,墙体厚度、间距和布置规则性;Р2 砌筑砂浆强度和砌筑现状,圈梁构造柱设置,墙体交接处的连接现状;Р3 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构造,预制楼屋盖间连接和与墙体连接的构造;Р4 楼梯间墙体布置规则性,构造柱的设置及楼梯与墙体的连接;Р5 女儿墙、门脸、屋面造型等易倒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的连接现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