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一)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 Р(二)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他人代写有困难的,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如实提供案件情况和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Р第十二条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Р(一)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原因,确实无法Р(二) 当事人所在地离受案法院距离远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的方式接收起诉材料; Р(三)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到法院起诉。Р第十三条当事人到人民法庭起诉人民法庭有权受理的,应当接受起诉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到所在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起诉。Р第十四条案件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管辖Р(一) 告知当事人不属于法院主管或者本院没有管辖权的理由; Р(二)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指明主管机关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Р(三) 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不得违反管辖规定受理案件。Р第十五条依法应当公诉的案件提起自诉Р(一)应当在接受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当事人;Р(二) 情况紧急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并告知当事人。Р第十六条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Р(一) 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