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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本制度。Р范围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Р职责Р3.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Р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Р4.基本要求Р4.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Р4.2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预案演练。Р4.3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Р4.4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Р4.5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Р4.6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Р4.7企业应配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Р4.8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Р4.9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Р4.10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订本公司粉尘清理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 并按照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Р4.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Р4.12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部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Р4.1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Р4.14作业人员尽量减少穿着化纤制品衣裤。Р4.1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Р4.16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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