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材料/消耗品装箱单上应注明:每一品名的顺序号、名称、规范、使用部位、裕量及裕量标准、供货数量等内容。Р水处理对于箱内或捆内的散装部件,卖方均应在其上悬挂标牌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及其在有关装配图中的位置编号、部件号等标记。Р3.3 水处理承包人应在每个包装箱的4个相邻的侧面用不能擦掉的油漆和清晰的中文或英语印刷字标识以下内容:Р水处理收货人:Р合同号:Р唛头标号:Р水处理目的地Р货物名称、设备编号、箱号(件号)Р毛重/净重(Kg)Р尺寸(长×宽×高cm)Р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及其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明显地用中文或英文印刷“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其他通用标记。如果任何包装箱重量达2吨或2吨以上,承包人应用水处理合适的运输标记在每个包装箱的两面标出“重心”和“吊装点”,以方便装卸和搬运。Р3.5 对水处理裸装的合同设备,上述内容应用至少两个金属标牌标明并牢固地固定在其相应位置上。Р3.6凡由于对水处理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附件第9条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设备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一切费用。Р3.7 对水处理精密仪器、仪表等特殊保护的设备应单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仪器设备的特征和运输中的不同要求,包装箱应用擦不掉的油漆在箱体上清晰标出“小心搬运”、“不要倒置”、“保持干燥”等其他适合的标记。Р4. 水处理技术文件Р4.1 水处理技术文件的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Р4.2 水处理卖方应用快递交付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文件。如卖方未用快递交付技术文件,则卖方应对交付技术文件过程中资料的丢失和延误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上述技术文件或图纸在运输途中被损坏、丢失或有所短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Р3日内无偿地将所缺部分补发给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