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院领委会确认、院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例行工作以及主要工作形式。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共卫生科。Р科室、岗位教育Р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由分管公卫主任工作的副院长、公卫科主任负责,由公卫科副主任配合实施,培训内容包括: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Р公共卫生所涉临床知识;Р公共卫生科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Р相关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Р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原则和规程;Р主要设备的性能、技术操作规范;Р工作安全、注意事项;Р考核及考评制度。Р相关培训可分期分批或个别进行,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目的在于令培训对象更好地开展相应的工作,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其中,汇报学习心得及讨论时间不少1小时。Р现场教育Р现场教育由公卫主任、工作分管责任人为主的督导员、指导员、巡视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的计划与进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的维护和使用、差错的自查与纠正、工作的汇总与报告、操作的规范与科学、联络的畅通与及时等与公共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以现场发现的差错为教育内容,以纠正现场差错为教育手段,以避免同样差错和同类差错的发生为教育目的。Р全员教育Р医院对担负有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Р对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评合格,方可上岗。Р责任教育Р对消极怠工、敷衍塞责,工作进度严重落后于总体工作进度或严重滞后于其他同事工作进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责任教育。Р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情形重复发生。Р院委会定期对公共卫生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学习有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