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Р第三条乙方的责任Р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Р(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Р(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Р(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Р(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Р(五)遵守商业和职业道德,不以贿赂、串通等手段影响与合作方相关的中介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供货加工和质量检验等单位公正地开展业务以使我方受益。Р第四条违约责任Р(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Р(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工程建设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Р第五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Р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Р甲方:(盖章) 乙方(代建单位):(盖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年月日年月日Р乙方(设计单位):(盖章) 乙方(施工单位):(盖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Р年月日年月日Р乙方(监理单位):(盖章) Р法定代表人: 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