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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测系统选型设计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Р1000Р1000Р3РKJ101-13A型综合测试台Р台Р1Р13000Р13000Р4РKJ101-11型甲烷传感器测试台Р台Р1Р13600Р13600Р5Р划线电阻器(2A 2000O欧)Р台Р2Р250Р500Р6Р三用表Р台Р5Р400Р2000Р7Р压线钳Р把Р4Р60Р240Р8Р电子恒温烙表Р把Р2Р300Р600Р总计Р785162Р另外:厂家免费提供一些专业的维修工具,厂家负责对系统管理维护专业人员的培训,以便用户能够完成对整个系统全部运行、操作、维护和保养等工作。Р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部分)Р3.1 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Р3.2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Р3.3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Р3.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Р3.5 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Р3.6 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Р3.7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Р3.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Р3.9 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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