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离危险区;组织力量为前来应急救援的队伍创造条件。Р五、信息报告与处置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公司《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处理。Р1、信息上报与通知:事故发生后,值班室应24小时有人值守电话、接受事故信息并立即上报现场第一指挥人员,负责传达指挥人员各种指令。Р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工区主任报告,工区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并于1小时内向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报告。同时立即向业主及监理和企业上级机关报告。Р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Р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Р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Р⑶、事故的简要经过;Р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Р⑸、已经采取的措施;Р⑹、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Р3、报警救助电话通完话后派出人员在现场外等候接应,同时清楚现场道路上的障碍,以便外援救护车辆能及时到场进行救护。Р六、应急响应Р1、响应级别:Р本工程应急级别划分为三级Р一级——预警,最低应急级别,可以控制的异常事件或容易被控制的事件。Р二级——现场应急,属于中间应急级别,不会超出工区界限。外部人员和财产一般不会受事故的影响。这种级别表明工区内人员不能或不能立即控制事故,需要外部援助(如消防、医疗单位的援助)。Р三级——全体应急,这是最严重的紧急情况,表明事故已扩散到工区外。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和外部人群可能受到影响,可决定进行安全避难或疏散。同时需要医疗和其他机构的人员支持。Р事故发生Р被人员发现Р通知报警中心Р事故评价Р应急状态宣布Р应急响应开始Р通知外部机构Р Р应急行动流程图Р2、响应程序Р⑴报告程序:施工人员和工地安全员及技术人员最早发现安全事故紧急情况,要立即用电话通知工区主任、副主任及信息管理人员。指挥部门迅速成立,按照应急程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