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Р2、硕士、博士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Р3、本表年龄按2009年9月31日统计。Р2-1-1专职人员中主要学术骨干简况(按研究方向顺序填写)Р序号Р研究方向Р姓名Р出生年月Р获博士学Р位年月Р专业技Р术职务Р已招研Р究生数Р1Р淮河流域移民与闽台寻根研究Р尹全海Р1963.09Р2004.07Р教授Р3Р2Р淮河流域移民与闽台寻根研究Р田青刚Р1964.01Р副教授Р1Р3Р淮河流域移民与闽台寻根研究Р叶宗宝Р1973.02Р2007.07Р副教授Р4Р淮河流域移民与闽台寻根研究Р刘博Р1973.02Р副教授Р5Р淮河流域民间艺术研究Р刘根货Р1961.03Р教授Р2Р6Р淮河流域民间艺术研究Р李敬民Р1961.03Р2009.07Р副教授Р1Р7Р淮河流域民间艺术研究Р赵向欣Р1955.12Р Р教授Р1Р8Р淮河流域民间艺术研究Р金平Р1972.08Р Р副教授Р9Р淮河流域历史与文化生态研究Р金荣权Р1964.01Р教授Р6Р10Р淮河流域历史与文化生态研究Р吴圣刚Р 1962.05Р教授Р5Р11Р淮河流域历史与文化生态研究Р徐伯鸿Р1965.01Р教授Р4Р12Р淮河流域文献整理与研究Р贾齐华Р1956.08Р教授Р5Р13Р淮河流域文献整理与研究Р杨有山Р1956.02Р教授Р5Р14Р淮河流域文献整理与研究Р张振龙Р1966.11Р教授Р7Р注:1、本表每填写1人,须同时报送如下附件:(1)定期聘任合同书,写明所承担的课题名称、课题来源、经费数额、经费来源等。(2)其中,“带课题和经费进所”者,须同时报送带入课题的立项通知书。校外“带课题和经费进所”的专职研究人员,还须报送申报机构所在学校财务收到其带入经费的证明。(3)2007-2009年度不少于5、6个月的驻所研究证明。Р2、本表不得加行、加页。表2-1中未能列入本表的专职人员,请在附件材料中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