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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钞比赛规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记载不清或模糊的, 该把不记入成绩。Р4.选手必须按每场比赛用钞的顺序号进行清点、扎把及摆放,不得将顺序前后颠倒。同时每把面上第一张练功劵不准调换位置,否则,该把不计入成绩。Р5.捆把腰条应捆在练功劵的二分之一处,左右偏离不得超过Р1厘米;捆把不牢,腰条尾部未掖进去或自然散脱按散把处理,该把不记入成绩。Р6. 纸条上不得预先加盖个人名章,不准使用滚轮章。Р7.如为自然差错的,经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认定,由裁判长、裁判员、选手共同在《比赛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在总成绩中加奖一把。Р8. 比赛结束前的1分钟和30秒时,裁判长会进行提示,盖章时间由选手自定。Р9.提前结束比赛的,由裁判员将比赛时间等内容准确记录在确认单上,并由选手、裁判员共同签字确认,选手不得提前退场。Р10.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选手必须立即停止比赛,原地起立。同时裁判员和选手要共同在《比赛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Р11. 选手比赛所用名章必须是本人名章(注:只能使用普通印章,不允许用原子印章)。扎把方式不限,但盖章必须在腰条的侧面,盖在正面视同漏章处理,采取集中盖章还是分散盖章由选手自定。Р(三)评分标准:Р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计本场比赛成绩:Р未按顺序号操作;设置差错未全发现;使用违反规定印章者;失手散把放弃不点者;将未点票币冒充已点票币;差错记载不符合规定;质量验收有百分之四十的把不符合要求;不听口令或违反规定,影响极坏者取消比赛资格。Р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计该把成绩:Р散把或扎把不牢的(挪动整把时腰条自动松开);纸条尾部未掖进的;腰条漏盖名章的;比赛结束时,手中已点部分声明放弃的。Р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减计把内成绩:Р名章不清者,每把减计成绩20张;小把墩不齐,突出、凹进或梯形前后错开超过5毫米(不含5毫米),每把减计成绩10张;扎把不紧,面上一张用手轻轻一提即能滑出者,每把减计成绩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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