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范围:1、仙人坑口桥以下至周公源电站坝尾;2、阴坑口桥头至左别源村尾;两处共计长约6.5公里。Р二、乙方所具备的条件:乙方年龄必须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段的人员,身体健康,会游泳,且常年在家的人员。Р三、保洁标准及有关要求: 1、保证河面整洁,无各种漂浮物,河道无堆积垃圾和各种杂物,无各种悬挂物。 2、清理上岸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点。3、发现河道有非法采沙、石,电、毒、炸、网鱼、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乡政府、村两委。Р四、保洁时间:乙方必须保证经常性开展清理河道及河面工作,逢重大节庆日或上级检查时要按照乡政府或村委会的部署进行清理。Р 五、保洁工具:甲方提供乙方救生背心一件,其他所需工具乙方自行解决。Р 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道清理垃圾时必须穿救生背心,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Р 七、乙方的工资及其他包干费用:河道保洁承包的总费用为陆仟陆百元整人民币(6600.00元),每月先支付给乙方工资400元人民币,余下的150元作为乡政府考核乙方的工作实绩,以奖金的形式于合同到期日之前五日内视考核结果支付给乙方。Р八、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县、乡、村三级检查监督,如发现达不到县、乡保洁要求连续二次以上或不落实乡、村要求整改落实的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聘请其他人员。乙方如在合同未到期时无特殊原因要求终止保洁合同的,扣除当月的50%的工资及全部考核工资。Р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即从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1日。如甲方需继续清理河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Р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所在村村委会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Р甲方:柘岱口乡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柘岱口乡村Р代表: 代表:Р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