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亩,占56.97%。Р水域用地:7.6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6%。其中河流5.91万亩,占77.41%。水库与坝塘0.15万亩。滩涂1.51万亩,占19.83%。沟渠0.05万亩,占0.61%。水工建筑0.004万亩,占0.05%。Р未利用土地:159.76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05%。其中荒草地72.89万亩,占45.62%,主要集中在文武、坝溜、那哈、泗南江、团田、新抚、龙潭7个乡。田地沟埂83.43万亩,占54.77%难利用土地0.43万亩,占0.27%,主要为裸岩、石砾、裸土地,以孟弄、鱼塘两乡为多。Р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Р普查工作的时间安排Р1.准备阶段(2007年6月—2008年2月)Р包括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技术路线,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完成普查对象清查、核查工作;安装调试计算机软件;发放普查表,组织部分乡(镇)开展普查表试填报演练。Р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3月—2008年6月)Р① 2008年3月,组织填报普查表,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普查报表填报工作;Р② 2008年4月,各乡镇及时审核、校验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迎接县级验收;Р③ 2008年5—6月,完成县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录入工作,建立县级农业污染源数据库。在2008年5月底前完成县级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与汇总,建立县级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市污染源普查办,迎接市级验收。Р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6月)Р按照要求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的数据、材料、文件进行归档;并写好相关的工作总结,接受各级农业污染源普查办的检查、验收。Р普查对象的范围Р墨江县农业污染源普查对象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