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2.此协议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补充,盖章生效。Р3.如乙方公司使用甲方地址进行工商注册,在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时,乙方须将注册地址由本中心迁出,终止本中心地址的使用,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Р4.因本协议履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Р5.协议到期,如甲、乙双方无异议,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续签。如乙方到期不续签,注册地址超过一个月仍未变更,须支付甲方三倍年服务费作为合同违约金。Р五、其他条款1.双方签约后6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备案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Р2.双方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公司法人及主要人员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电话变更以及需要告知的其他重大事项。Р3.本协议附件不具有法律效力。Р4.其他约定事项:Р1)甲方免费配合乙方银行开户及工商税务对注册地址的正常审核。Р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