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无业求职个体经营弹性就业公益性就业阶段务农10、*单位行业农业金融业林业房地产业畜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渔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采矿业地质勘查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建筑业教育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信息传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国际组织住宿和餐饮业11、*单位性质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其它12、*经济类型国有全资联营企业私有港、澳、台投资集体全资有限责任(公司)个体经营外资股份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其它内资13、*公益性项目农村管水员有害生物查访员森林防火员乡村公路养护员矿产资源看护员土地管理巡查员农村保洁员农村城市管理监督员林果技术员农村动物防疫员城管协管员司法刑侦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农村治安巡逻员14、*隶属关系市政府区政府乡政府村委会15、*特殊身份刑释解教复退军人应届毕业生其他采集表填写说明1、标注“*”的项目为必填项。2、健康状况为“有残疾”时,需在该栏目中填写具体残疾等级。3、户口地址具体到行政村。4、居住地址具体到行政村、门牌号或楼号。5、登记日期填写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的时间,2006年8月31日以前登记的,按照重新登记的时间填写。6、就业证号应符合《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编号规则,其中乡镇、行政村编号应与市、区县规定的编号相一致。7、登记前就业简历为非必填项,如果填写,则就业起止时间、单位名称、职业工种为必填项。8、登记后就业经历记录为必填项。从登记时点到各区县确定的信息采集时点,期间所有就业状态变化情况均应依次填写,不得遗漏。9、选择就业状态、转移就业形式时,请在对应的“()”内打“√”。10、就业地址:在北京市就业的应填写就业所在地的区县、乡镇(街道)名称,在国外和外省市就业的可以只填写国家名称和外省市名称。